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3-05-31 09:05:25 | 作者: | 所属分类:协会通知 | 阅读:14446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20041231日前已受聘担任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市物业管理师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附件2(略)

 

附件3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名 称 级 别 专业 科目
040.物业管理

0⒋考全科 01.物业管理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2.物业经营管理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4.物业管理实务
0⒉免二科 01.物业管理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4.物业管理实务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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