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3-05-31 09:05:25 | 作者: | 所属分类:协会通知 | 阅读:14444

(七)联系方式

1.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

2.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附件:

1.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

2013531

附件1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可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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