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2014-06-27 17:06:22 | 作者: | 所属分类:协会通知 | 阅读:9321

一、报考条件

1.物业管理师报考对象有何要求?

答:报考对象为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以下几种人员不得报考:

(1)不从事物业管理专业工作的;

(2)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的;

(3)在校在读无工作经历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港、澳地区专业人员能否报考?

答: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报考。

3.工作年限如何计算?因工作年限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参加考试,成绩怎么处理?

答:(1)以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后的工作年限和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取得第一学历证书前的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2)以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①按取得前学历(中专或以上)后开始计算物业管理年限。非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合并计入物业管理工作时间;全日制学历,学习期间不计入物业管理工作时间。②无中专或以上前学历的,按取得报考学历证书后开始计算物业管理年限。

因工作年限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参加考试者(包括第一年工作年限达不到要求而第二年考试时工作年限符合要求的),在考后审核中将被认定为不合格,全部成绩归于无效,无法取得证书。

4.报考条件中的“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怎么理解?

答:两个学位的专业都要求是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专业。

5.部队学历能否报考?

答:按照原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034号)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6.何为属地报名原则?“省直”包括哪些单位?

答:按照考试规定,报名按照就近原则,在所在的省直或市考区报名。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网上报名时选择所在市报名点进行报考。广州市属单位考生选择“广州市”报名点进行报考。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选择“省直”报名点进行报考。非在穗的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在所在市报名点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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