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4-06-19 16:06:24 | 作者: | 所属分类:协会通知 | 阅读:14917

(一)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200412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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