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物业管理师:
现将《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物业管理师抓紧报名。请广大物业管理师积极报名,并通过“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线学习平台”,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课程学习。
已完成注册的物业管理师应当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中“物业管理师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应当不少于20学时”的要求,按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课程。尚未完成注册的物业管理师应当抓紧办理相关注册事宜。在注册工作尚未完成前,也可以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线学习平台”提前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课程学习。获得的相关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可作为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证明材料。
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实施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告我会秘书处。
附件: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鹏、王丽霞
联系电话:010-88083105、88083290
传真:010-8808329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二O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为落实《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中关于“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的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形式和培训计划等内容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统一发布”的要求,根据我会印发的《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现制定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如下:
一、课程设置
(一)必修课课程
1.我国物业管理法治建设的成就、困境与理想
2.物业管理的责任边界和风险防范
3.物业管理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4.物业管理项目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5.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管理
6.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的关键点及注意事项
7.物业设施设备管理要点
上述课程在一个注册有效期(三年)内适用。
(二)选修课课程
1.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经验分享
2.重构物业管理商业价值
——兼谈互联网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影响
3.成本上涨和行业应对
4.在管物业项目交接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5.商业物业项目资源整合与招租
6.以设施设备管理能力为核心竞争力的思考与实践
7.物业管理突发事件处理与危机公关
8.物业管理与服务的质量管控
9.物业管理师领导力的提升
上述课程在一个注册有效期(三年)内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