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协关于举办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2014-03-26 08:03:38 | 作者: | 所属分类:协会通知 | 阅读:4000

中物协成立物管师继续教育工作专家委员会

中物协函[2014]7号

关于举办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2014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将按照修订后考试大纲的有关要求进行考试命题工作。

为使各地培训单位或机构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修订后考试大纲的考试要点和讲授重点,提高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质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物业管理师制度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人函[2006]296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我会定于4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市举办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培训中心

二、培训内容

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由我会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参考教材(2014版)》的全部内容,包括《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

三、培训师资

由《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参考教材(2014版)》各科目主编或副主编担任此次授课师资。

四、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物业管理政策法规。

2.具有物业管理教学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强。

3.已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登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www.ecpmi.org.cn),进入公告栏中《关于举办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师资培训班的通知》的报名窗口,网上完成注册、报名信息填报和《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师资培训班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待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培训费,报名完成后打印《报到通知书》,报到时出示。

2.报名截止日期:4月18日。

六、培训时间

4月26日—29日,为期4天。

七、报到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4月25日(全天报到)。

2.报到地点:银龙苑宾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甲5号,电话:010 - 6835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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